金融业风险控管显然得再加强!今年7月间京城银行发现一位林姓理专竟任职11年间竟挪用数十位客户资金逾2000万,金管会今(26)日发布新闻稿表示,经调查,京城银行营业部林姓理专在11年间挪用高达35名客户资金竟超过5000万元,金管会宣布重罚京城银行600万元,并暂停营业部对新客户的基金销售以及合作推广保险商品3个月。
京城银行在今年7月中旬发现总行营业部林姓理财专员有挪用客户资金情况,第一时间主动向主管机关通报相关情事,也即刻针对该专员採取包括停职及资产扣押等相关法律追究程序,当时初步清查有20位客户总计损害金额约2650万元,然而金管会今日公布惩处报告显示,该林姓理专挪用资金远比清查状况还多。
金管会指出,京城银行营业部林姓理专在11年间挪用35名客户的新台币资金4756万元、美元资金为26万元,挪用资金超过5500万元。
金管会指出,林姓理专利用客户对其信任,向客户佯称只能以现金申购基金,或佯称为其变更保单或续保,但实际上并未申购或将保单解约,而是利用客户开立的取款凭条提领现金或经由网路银行转帐挪用,并于客户存摺上登录或由林员以书写或黏贴方式作不实之文字摘要,使客户误认为有该笔交易的事实。
但因为客户多未临柜,而由行员代客户进行网路银行、基金或保单相关交易等,均未有确实审核并与客户确认交易内容,柜员也未与客户确认,让林姓理专有机会可以挪用客户资金,再加上柜员对存摺交易内容摘要说明的登录也未与客户确认,便依照林姓理专指示于存摺内页登录或以书写或黏贴方式作不实之文字摘要,显示京城银行未建立有效之内部控制制度并落实执行。
金管会表示,虽然京城银行对这35名客户负完全责任,客户权益并不会受到影响,但本案违法期间长,款项大,影响层面也大,因此金管会依法开罚京城银行600万元,停止京城银行营业部受理新客户办理金钱信託,及合作推广保险商品3个月,但不含与房屋贷款有关的保险商品,经金管会认可改善情形后才得重新办理,并命令京城银行解除该行员职务。
客户银行京城金管会资金万元营业部年间